蚌埠原副市长收受贿赂近百万 获刑10年半
时间:2008-10-14 05:29:57 来源:www.gszh.com 作者:gsz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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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日上午,蚌埠市原副市长吴洪明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一案由芜湖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,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洪明有期徒刑8年6个月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,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吴洪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他人贿赂逾百万元,在蚌埠一地块土地转让问题上造成国家6412万余元损失,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。鉴于其在检察机关传唤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,视为自首,认罪态度较好,积极退赃,依法可从轻处罚,遂作出以上判决。其赃款72.6万元人民币、美元1.2万元、港币1万元、欧元0.2万元、日元10万元、购物卡12.7万元和赃物一套红木沙发、一块帝陀手表依法上缴国库。法庭宣判后,吴洪明在庭上表示将认真考虑是否上诉。 字串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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